只要到交易中心办理好合法过户手续,如卖方双方有不同意见,都与买方无关,法律不受理,这样合理吗?
我打算买一套二手房,卖方户名有一人(已婚),但写明是共有财产,请问办理房产证过户是否需卖房共有人共同签名?听说现广东佛山南海的办理手续已不需要,只要到交易中心办理好合法过户手续,如卖方双方有不同意见,都与买方无关,法律不受理,这样合理吗?
位律师回复应当让夫妻共同签名,虽然办证不要求,但涉及出让共同财产的效力问题
我打算买一套二手房,卖方户名有一人(已婚),但写明是共有财产,请问办理房产证过户是否需卖房共有人共同签名?听说现广东佛山南海的办理手续已不需要,只要到交易中心办理好合法过户手续,如卖方双方有不同意见,都与买方无关,法律不受理,这样合理吗?
位律师回复应当让夫妻共同签名,虽然办证不要求,但涉及出让共同财产的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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