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部队服役的3年,1990年10月至1995年12月不计算工龄,我想问这样计算对吗?
我是1987年10月参军,1990年11月退伍,1994年10月因父亲退休我去父亲单位接班,1994年10月前我的户口在农村。1994年10月至1995年12月在父亲单位技校接受培训。1996年1月被分到公司。公司给我计算工龄的方法是这样。从1996年开始计算工龄,在加部队服役的3年。1990年10月至1995年12月不计算工龄。我想问这样计算对吗。
位律师回复你的工龄应该从1987年一直计算到现在,1994年10月至1995年12月在父亲单位技校接受培训的时间也应计算在工龄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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