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要把整栋房子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于2000年参加单位集资建房,2002年完工入住,当年底即出现一个房间屋顶漏雨〈我分在顶层〉,当时工程是由单位向外发包并与建筑商签包。我当时找单位领导和当时负责工程管理的负责人,他们说保修期已过。去年底又有一个卧室顶开裂漏雨,厉害时要用脸盆盛水,真是苦不堪言,我又找我们单位科长,就是当时单位方工程管理员,他说;现在找他干屁用,他说我只能自认倒霉,找谁都没用,除了房屋倒掉。难道我要把整栋房子------。请问:如何界定房屋质量保修期?我该怎么办?难道非上法院不可?
谢谢你们能为我解答
不是界定房屋质量保修期,而是购房时规定的房屋保修期。您应向房产部门咨询一下您的房子的保修期为多长时间。如果保修期未到,可以请求保修。如果保修期已过,寻求其他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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