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现在就成了黑人黑户了,我该怎么办,如果我要求重新补办应该找那一方补办?
档案丢失,如何界定责任方?
请问:我2005年毕业后在外地工作,一直没有处理户口及档案问题,现在去学校办理,学校说已经转回我们县上的人才交流中心了,我只从学校领到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上的目的地和单位是我们县上的人才交流中心。但是我们县人才交流中心却说没有收到我的档案!学校说已经转到县上的人才交流中心了,而人才交流中心却说没有收到!那么我现在就成了黑人黑户了!我该怎么办?如果我要求重新补办应该找那一方补办?
说明:已经过了户口迁移证上的一个月的迁移时间
麻烦请解答一下,我将万分感谢!
严格来说这并非一个法律问题,建议再到学校问问,如果是档案已转,学校必然留有转交时的相关手续。看看是否转到你们学校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者你们县上的相关单位,如教育局、人事局(根据你学校性质决定),多问问吧。至于户口,只要在这边派出所能落户,看看能不能再到学校开迁移证,要去派出所咨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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