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不愿退其押金,理由是乙方不符合反还押金的条件,请问乙方是否有权要回押金?
(1) 甲方要求在培训前乙方需缴纳的3000元押金并无法律依据,当时不了解就签定了合约。
(2) 自培训期开始,甲方并未按协议书约定提供专业技能培训,更无明确的成绩考核标准,任意延长学员的培训期;
(3) 甲方在培训期间仅向乙方提供部分材料,其价值并非等同于交纳的800元材料费;
(4) 乙方在经甲方经理宣布为正式员工后,甲方并未出具书面证明乙方的培训期结束,进入试岗期及签定试岗协议书;
(5) 乙方工作期间,甲方并未如约支付其全部工资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底线(协议书约定薪金不低于每月800元)。
(6)现在乙方要求退出此企业培训,甲方不愿退其押金,理由是乙方不符合反还押金的条件。
请问乙方是否有权要回押金?
如方便请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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