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玉山法院一直以找不到对方来敷衍我,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赔偿费我能拿的回来吗?
我母亲于2001年中旬被农用运输车碾压至死,玉山法院判肇事者赔偿55000元。对方只付与22600元,余款一直未付。我想问下我要怎么做才能拿回剩余的赔偿费。在法定期间内我向玉山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对方家人以肇事者不在家为由一直拖着。2002年至2007年期间,我从未间断向玉山法院提出要求肇事者偿还剩余赔偿费,但玉山法院一直以找不到对方来敷衍我。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赔偿费我能拿的回来吗?
位律师回复你应当提供被申请人财产情况,然后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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