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6年10月30日颁布劳动侵权法是否有条文)?
本人1996年9月进入LG工作,现2007年3月份公司向发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请问本公司是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6年10月30日颁布劳动侵权法是否有条文)
位律师回复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人1996年9月进入LG工作,现2007年3月份公司向发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请问本公司是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6年10月30日颁布劳动侵权法是否有条文)
位律师回复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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