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接回女方家住几天,但他老公不允许,我们是否可以起诉他?
律师你好!
我妹妹(我叔家的孩子)结婚后和老公一只住在娘家,由于不满意老公的微薄收入而背着老公进行风险投资,并背着他借了很多钱。后来事情败露了,她便自杀了。留下了一封遗书,列举了借钱的金额和姓名,请她老公替他偿还。在抢救的过程中,一家区级医院向家属说明人已死了,在抢救也没意义,只能是人才两空。而我叔叔说有一丝的希望也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便征求她老公的意见将我妹妹转到市级医院继续抢救,她老公说让我叔叔做主,后来我叔叔就在转院的协议书上签字了,但“同意转院”这四个字是她老公写的。后来人还是没有救过来。我想问的是:
1。她老公现在拒绝偿还我妹妹在遗书上列举的债务,他这样做是否合法。
2。我叔叔现在想让她老公偿还在市级医院抢救的费用,是否合理。(现在要还是要还我叔叔,因为是我叔叔垫付的)
3。如果他拒绝以上要求我们想走法律途径,我们该怎么办?法院是否支持我们?
4。现在她俩的孩子由男方抚养(1岁8个月),我们想接回女方家住几天,但他老公不允许,我们是否可以起诉他?
谢谢你!
妹妹私自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老公可不还。但妹妹的遗产应先用于偿债。抢救费用老公应承担。可以起诉,不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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