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合同到期日為216日?
你好,我合同到期日為2/16日,公司1/17日已經通知我後面不在續約,根據我的考績,年終獎應該為一個月全薪的1.3,公司年終獎的發放辦法為年前一半,年後一半。但於人事部門確認後,他只給我應得的一半獎金,請問他們這種行為違法嗎,謝謝
位律师回复根据你的说法,可以认为用人单位的做法不合理。
你好,我合同到期日為2/16日,公司1/17日已經通知我後面不在續約,根據我的考績,年終獎應該為一個月全薪的1.3,公司年終獎的發放辦法為年前一半,年後一半。但於人事部門確認後,他只給我應得的一半獎金,請問他們這種行為違法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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