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工作期间,单位只替我们交了离职前半年的社保,以前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吗,在离开该单位多长时间有效?
各位律师:
在某单位工作两年,现已辞职,但工作期间,单位只替我们交了离职前半年的社保,以前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吗?在离开该单位多长时间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同时先注意保留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牌、工资单等,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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