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人还是借款人?
一份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注意,这份是以个人身份和一间企业签定的合作协议,个人与企业合作签定的协议有效吗?应该与双方都是企业间和个人间的合作是有区别的,双方的权力、责任方面可能不同。请专家解答一下。这份协议正不正规,有没有法律效力,有哪些不足之处。如果有法律效力但不正规,应该如果修改。如果没有法律效力应该怎么写,我应该怎么做。我只想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我和那厂算什么关系?股东、投资人还是借款人?这个很重要!
我还写了一张出资证明,如下:
出资证明
甲、乙双方于2006年 8 月 13 日订立<<合作协议>>。为履行该协议,从2006年 8 月 13 日到2006年 9 月 5 日,乙方 (白) 共已投入人民币320000元到甲方 (某厂) 用于生产。此人民币320000元投资为乙方的前期投资。
出资人:
(某
约定不明确,容易产生纠纷,不好执行,建议双方就出资比例.亏损分担,收益分配比例等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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