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准备做伤残鉴定,请问我要是不构成伤残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有没有标准?
我2006年9月7日在上班的时候不小心″左眼蹦今了金属异物″在同仁医院做了″玻璃体切开异物取出手术,现在左眼视力一直不稳定0.4-0.5(原来左眼视力:1.2)我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并已认定为工伤。现在准备做伤残鉴定,请问我要是不构成伤残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有没有标准? 单位没有给我上工伤保险!急盼您的回音!
位律师回复
一、申报工伤;
二、治疗终结后,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并根据鉴定的等级确定赔偿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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