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想要重新处理,要她拘留4日及写书面保证书,请问这样做可行吗?
2007年1月27日(周六),姑姑把我母亲的脸抓伤,还咬伤了手。当时打了110,验了伤,母亲当时只要求她赔了60多元的医疗费及赔礼道歉。
回来后,她有口头威胁我母亲,而且母亲脸上有一处伤痕可能有破相后果,现在我们想要重新处理,要她拘留4日及写书面保证书,请问这样做可行吗?
向公安机关提出。
2007年1月27日(周六),姑姑把我母亲的脸抓伤,还咬伤了手。当时打了110,验了伤,母亲当时只要求她赔了60多元的医疗费及赔礼道歉。
回来后,她有口头威胁我母亲,而且母亲脸上有一处伤痕可能有破相后果,现在我们想要重新处理,要她拘留4日及写书面保证书,请问这样做可行吗?
向公安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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