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厂方应怎样赔偿?
我父亲在本地的一个地砖厂当搬运工,已经上班近四个月了,但没有与厂方签订任何协议。
我父亲在去上班途中因车祸死亡,造事司机逃逸,厂方拒绝负责任,不承认父亲是其工人。
我母亲是一位农民,年近50岁,家里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还有一个不满三岁的弟弟。
请问:1、我们应该怎么办?
2、厂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3、这种事故是工伤吗?
4、厂方应怎样赔偿?
1、和厂方协商,协商不成就起诉;
2、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只要有其他证据证明你父亲和厂方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
3、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应当视为工伤。
4、按《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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