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会支持我的请求,若支持上述两种费用该如何计算?
2006年10月我与一外资发生了劳动纠纷,当时我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在12月份仲裁结果出来了,劳动部门支持了我的要求,但企业不服结果提起上诉,我了解到法院判决大根要六个月,这样我在未来的六个月中又不能工作(劳动仲裁的两个月都没有工作,一直在家等结果),这是因为我要作好法院随时调查结果的准备,又因受到竟业限制无法到同行工作,到其它行业工作工资差很大一部份。监于上述两种原因,我想在上诉的请求中增加误工费和交通费两项,请问法院是否会支持我的请求?若支持上述两种费用该如何计算?烦请告诉我如何做才能使我受到的损失最小.谢谢! 祝新年快乐!
位律师回复诉讼期间不能计算为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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