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知道:1,我签的协议生不生效2,我可不可以做工伤鉴定3,工伤鉴定出来后能否再得到赔偿?
我在江苏昆山于06年4月18日在厂工作时不慎左手食指被冲床压伤,当时在上海住院一周,期间医疗费用公司已付。出院后带薪休息三个月,痊愈后手指畸形不能弯曲。06年7月24日我向公司提出赔偿,在我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公司赔偿我6000元和安排拉门卫工作,并让我签下一张他们自拟的协议以后不得一工伤为由向厂方提出任何要求,现在我还在门卫工作。
现在我想再次提出赔偿,但是我只有病历和出院小结复印件以及住出院时拍的片子,现在手指畸形更为严重,我现在想知道:
1,我签的协议生不生效
2,我可不可以做工伤鉴定
3,工伤鉴定出来后能否再得到赔偿
工伤鉴定后可再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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