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想请问一下,押金到底还能不能要回呢?
我跟一个商场租了一个铺位,当时签了两份租赁合同,一份是与商场管理处签的详细合同,一份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印的标准合同。
标准合同备案了的。
现在因为一些情况要退租,而第一份合同规定没到合同租期算违约,押金不予退回,而标准合同上面写了“甲方应在租赁期间或解除合同之日将押金退回乙方”。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押金到底还能不能要回呢?
按后一个合同执行。
我跟一个商场租了一个铺位,当时签了两份租赁合同,一份是与商场管理处签的详细合同,一份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印的标准合同。
标准合同备案了的。
现在因为一些情况要退租,而第一份合同规定没到合同租期算违约,押金不予退回,而标准合同上面写了“甲方应在租赁期间或解除合同之日将押金退回乙方”。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押金到底还能不能要回呢?
按后一个合同执行。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