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承受不起,赶我走,而他却仍然是以前的价钱,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我在此门面经营有三年了,我的门面是2006年9月1日到期,在2006年8月份,我就写报告跟原单位续签合同,但原单位却说另外有一位领导想要我的门面,不给予我续签合同,合同上写有: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我们多次去跟他们协商,都未有结果,一直到2006年12月20日,他们制造一条阴谋,借着公正的名义,说我的门面要我跟那位领导竞租,谁的价钱出的高,就租给谁,但他们所谓的竞租目的就是把房租抬高,要我承受不起,赶我走,而他却仍然是以前的价钱,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位律师回复你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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