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不动,请问律师这样的分配方案合理吗,以后入股的人的股份是这样给留的吗?
我和朋友合伙成立一个公司,一共四个人:
甲(发起人\专职):出资20万,
乙(本人专职):5万,
丙(合伙兼职):5万,
丁(合伙兼职):20万,
其中丙和丁目前在自己的单位上班,是有工作,对公司的参与主要是做业务,现在是这样分配股份的,我目前由于没有资金,算是先借款入股,从后期的收入中扣缴。其他三人是从现金入股,发起人是这样分配股份的:
甲:42%,
乙:9%,
丙:9%,
丁:20%,
还有20%说是以后为入股的人留下的股份,暂时不动,
请问律师这样的分配方案合理吗,以后入股的人的股份是这样给留的吗?谢谢
可以按约定比例分配股份.但预留的股份做法不妥.如果有新人股,在从所有合伙人或单个合伙人的股份中转让一部分给新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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