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一直押在公安局没有上交检察院,我该怎么办,我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Y某和C某因付什么样的责任?
06年7月25日晚我与朋友在饭馆吃饭。
我朋友B某和S某去卫生间与令一包厢的C某发生口角,C某回他们包厢说有人欺负他,C某包厢的H某和Y某出来辱骂B某和S某,Y某和B某就打起来Y某用酒瓶将B某的胳膊划伤,我们包厢的L谋与D某出来见此情景就帮B某打Y某,我听我们包厢的人说外面有人打架让我去看看,我去打架现场看见Y某坐在板凳上用破酒瓶在B某L某和D某进行打斗,他三而没有那东西,就上去揣了Y某一脚想把他揣倒他就不能拿破酒瓶伤人了,这时C某从后面将我抱住,Y某用酒瓶连捅我腹部两下,我朋友将我送到医院抢救,现在我的伤情鉴定为重伤,D某为轻伤,Y某为轻伤,因为Y某和C某在公检法都后台,案子一直押在公安局没有上交检察院,我该怎么办,我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Y某和C某因付什么样的责任。
你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但对你的人身伤害是重伤,已经构成刑事犯罪,Y某和C某应该构成共同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不依法办案的,你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法制处投诉,事实清楚不依法办案的是职务渎职行为,你可向检察院举报其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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