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 病情 稳定好了,还可以去做鉴定吗?
我 去年2005年 8月上班时间 在厂里 摔伤了腿,后来做手术了,今年2006年10月又做腿手术,厂里不付钱了,我想问问,超过了一年时间,我还可以工伤鉴定吗,还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吗?
我看到同类案件的咨询回答:
从受伤时间起一年内进行工伤认定,越早越好的。病情稳定后去做鉴定。
那么虽然超过一年,等我 病情 稳定好了,还可以去做鉴定吗?不做鉴定,要求赔偿,法院会理我吗。感觉没有证据。
1.可以工伤鉴定;
2.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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