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事实说,但不知和甲方是怎么说的.现在我和甲方的关系已经搞僵了.我该怎么办?
我今年承包了一个16000块钱的小工程建厂房,现在完工了,甲方也已经验收了,可是现在甲方又说工程不合格,还差7100没有付款.我们之间没有协议也没有欠条,这个小工程是由另外一个朋友给介绍的,当时觉的工程不大,又有朋友在就没想太多,可现在出麻烦了.甲方说让找这个中间人,他说多少就多少,我这个朋友虽然在我面前说的还好,按事实说,但不知和甲方是怎么说的.现在我和甲方的关系已经搞僵了.我该怎么办,上诉又怕失败,因为没有协议,又怕中间人立场不确定。希望能够得到律师的指点。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一定有不合格的分项存在。质量验收不合格就应该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6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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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款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不合格责任方承担。责任方拒不进行处理的(或处理后仍然不合格),不能验收。经合同约定的仲裁无效时,只能通过法律裁决。行使合同的处罚条款的权力也只能是仲裁机构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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