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是农民,现在都快60岁了,没有精力和他们纠缠,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他们能否单方面违约?
我父母在湖北某县的一个农村。九九年买了靠公路沿线的宅基地一块,占地面积八十多平米,当时共花了25000元左右。准备将来盖房一层做商铺,二层自用,三层出租。
后来县政府规划建铁工业园,不让私人盖房。那块地在打了地基后就一直未动工。今年政府要征收这些地,并且正在建设第一期拆迁安置住房。
主管土地征收的干部昨天和我父母签了土地转让协议,转让金为三万多元,并在协议上写明在第一期拆迁安置住房中给我们分房。但是昨天刚签完协议,他们把土地使用证等拿走后,今天他们又派人来说不能在第一期拆迁安置住房中给我父母分房,他们要违约。
本来转让金已经很低,七年前的投资,地价增值,物业上涨因素他们都没有考虑,只说转让金不比当时买地的钱少。我父母是农民,现在都快60岁了,没有精力和他们纠缠。
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他们能否单方面违约?
可以依据合同提起仲裁或者诉讼。若有必要可以带上有关材料当面向当地的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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