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公司有没有违法行为,我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2006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2006年12月6日通知本人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同时让我休假到2006年12月31日,但公司会发放2006年12月7日——2006年月12月31日基本工资。请问这样公司有没有违法行为?我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位律师回复
1.这样公司应该没有违法行为,除非你们之间的合同另有特别约定;
2.基于1,你不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已依法给你办理了有关的社会保险金。
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2006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2006年12月6日通知本人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同时让我休假到2006年12月31日,但公司会发放2006年12月7日——2006年月12月31日基本工资。请问这样公司有没有违法行为?我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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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样公司应该没有违法行为,除非你们之间的合同另有特别约定;
2.基于1,你不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已依法给你办理了有关的社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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