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做法是不是违反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5条?

他们的做法是不是违反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5条?,第1张

我在江西经商,在当地生了第2胎子女(违反了计划生育),并在当地按当地标准缴足了社会抚养费,回到浙江为小孩上户口,但是他们要我按浙江的标准补交社会抚养费,我一定要交吗?他们的做法是不是对的?他们的做法是不是违反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5条?

位律师回复

你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缴纳。进行两次征收行政行为违法。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他们的做法是不是违反了&lt;&lt;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gt;&gt;第5条?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