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也有连带责任的话,我和他比谁轻谁重,还有就是请问一下我应诉律师事费大概要多少?
请问律师,第四方给第三方的30万转让费,我是否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方有两个合伙人,其中一人现无偿还能力。原告第四方要求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向法院发出诉讼请求。
三方的另一合伙人如果有偿还能力,但原告的<起诉状>又没有要求他负连带赔偿责任(他和原告是朋友,转让费中他收的那一部份已退还给原告),他要负连带赔偿责任吗?这种情况怎么要他负,如果我也有连带责任的话,我和他比谁轻谁重。
还有就是请问一下我应诉律师事费大概要多少?本人没打过官司。见笑了。谢谢!
事情原由如下:
该商铺是我2000年从自己单位上租的,合同是每年一签.我一直将该商铺出租给第三方,2006年第三方在合同期还有一年的情况下将门面转让给了第四方(第三方收了第四主转让费30万,我没收).我又和第四方签立了新的合同(合同期为四年),刚签合同不久,第四方正准备装修(现已清场但还未进场装修)就得知单位明年2月要收回商铺重建(签合同时我不知情).
如可以的话,请与我联系。阅后你资料后,给你作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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