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家该怎么样才能继续拥有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

那我家该怎么样才能继续拥有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第1张

我们家于市政府拆迁时分得三套房子,当时我父亲将其中一套让给了我小姑妈,由于户口原因,我奶奶将她的户口和我小姑妈迁在了一起,也就是说我家的户口本上只有我们一家三口。这次做房产证的时候,三套房子的权利人均为我父亲和奶奶(由于我奶奶一直以来都住我家,所以物业公司非要在我家的两套房产证上写上我奶奶的姓名,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我小姑妈的那套房子我们予以她变更权利人。我想请问

1、物业公司在我家的房产证上非要家我奶奶的名字,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做法是否合理;2、如果我奶奶去世后,我的几位姑妈和大伯是否享有继承权;
3、如果他们都享有继承权,那我家该怎么样才能继续拥有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

注:当初分房的时候我的几个姑妈已经和我家闹得不愉快,他们都想分得房子。

位律师回复

物业公司不是变更产权登记的机构。如果你奶奶离世的,凡房屋中有她产权的,其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那我家该怎么样才能继续拥有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