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某机床厂职工,已认定工伤,如果参照工伤条例61条,请问我的工资应该怎样给付?
我是天津某机床厂职工,已认定工伤,如果参照工伤条例61条,请问我的工资应该怎样给付?
位律师回复第六十一条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