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现房东于今年四月一日签订了一年租房合同,但现房东与原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将于今年十二月底截止?
我与现房东于今年四月一日签订了一年租房合同,但现房东与原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将于今年十二月底截止,原房东通知我与十二月底搬出该房,但我与现房东的合同并未到期,而我接房时有转让费,我想问我是不是可以向现房东除要回余下的房租,是不是应该要求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位律师回复你的话听起来很拗口。如果原有的租赁关系没有终止的,你的租赁合同当属于无效合同。可以要求退还已经支付但是没有实际作用的租金。若有其它问题,建议你当面向当地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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