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不是要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鉴定呢,我是不是也要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200510月我和单位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但是公司以我辞职会引起连锁反应为由,拒绝批准我的辞职。
1。我想知道,是不是我在书面提交了辞职申请30天之后,单位就必须给我办理离职手续和各种人事关系的交接?如果他还是拒绝不办,我是否就应该申请劳动仲裁。
2。新的单位要我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才和我签劳动合同。是否还有其他的文件可以证明可以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就是不需要单位开具的。
3。劳动合同上写明了基本工资是2000,但单位每次发的工资条上,写得基本工资都是1200,我是否可以以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这个是不是要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鉴定呢?我是不是也要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谢谢各位的帮忙。!
不要等30天后。辞职不批准,你如果坚决要走,就书面解除合同。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发工资,你解除合同的理由很充分。你要求补发工资,可以请求劳动部门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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