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这个事件中我们有什么权力 我们可以争取到什么 应该这么做?
我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前不久购买了一个重庆环卫用户转让出来的集资房。在转让中我们签订了转让合同,并双方都盖上了手印。同时我们第一次叫款8万元,发票上写的是我们双方的名字。在第2次交款的时候可以改为我一个人的名字。从而实现了彻底交换。这些在协议上都写的很清楚。
现在他们单位出台文件 ,说中间的中介很多,造成了混乱 下文件说房子不能买卖。只能下用户的名字。
这样我们就得不到产权。同时,我们还在人家的产权下帮人家交钱。
我想咨询下这个事件中我们有什么权力 我们可以争取到什么 应该这么做?
可以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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