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治病要紧,三万元又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请问尊敬的律师、恩人,我们现在该着办?
我弟弟和弟媳于8月29日遭遇一次车祸,事故责任认定为:对方的全部责任。当地交管部门让对方(对方车辆为红岩大车,我方车辆为长河小面的)交了两万元押金后已将车辆放行(我方不同意,但没办法),前期我们就垫付了五千多元治疗费用,对方后来的两万元押金也已用完,目前弟媳还需要尽快做手术(费用至少三万元)。前期我们垫付的五千多元,交管部门说等事故处理时一并支付;现在转院急需用钱,可交管部门又说,需要做手术医院提供催款单后,才向对方催要费用,如果对方没钱,就让我们到法院去起诉。可是治病要紧,三万元又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请问尊敬的律师、恩人,我们现在该着办?
位律师回复可以立即起诉,并申请法院要求对方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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