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种情况工厂应如何补偿这位工人,(请帮忙一定回复,同时工厂应如何处理?
我工厂为一家塑胶注塑成型工厂,主要是为大工厂做加工,现有一工人进厂约三个月出了一件事故,一位贵州的女工人(年龄约17岁)在上班过程中因为注塑机的安全门破裂,该工人在注塑成型时关上安全门以后将手伸入注塑机模具内拿塑胶的水口,但此时注塑机正处于合模过程,从而将该工人的一只手的四个手指压断(压断约占2/3部份)。大拇指压断到第一个关节。事故出现后工厂立即送医院抢救,先送第一家医院因为医治条件不好又转入第二家医院,经过医治现四根手指有三根手指已接回(但在指尖部份有约5MM左右的部份坏死须切除)。四根指头的最后一个指头因为抢救时间问题未能接回,大拇指同样无法接回(大拇指被压断到第一个关节处)。现医治已完成,工厂为此已花费医治费用约3万元。但工厂未为此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同时发现此工厂入厂时使用另人的的身份证。请问之种情况工厂应如何补偿这位工人?(请帮忙一定回复,同时工厂应如何处理?)
位律师回复此工人已是工伤,由于你们厂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由你们厂来承担。一次性赔偿金额可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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