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出租方以他们双方只签订合同,过户未完成为由有意逃避问题,请问律师先生,我应该怎么办?
本人与房屋出租方签订的合同违约责任中有这么一条:
在租赁合同期间,如果甲方成功将该房屋销售出去,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押金,合同即告终止。
而出租方将房卖出后与买主达成一致,继续租给我,我因为不满当地的环境及他们这种行为,要求终止合同。原出租方以他们双方只签订合同,过户未完成为由有意逃避问题。
请问律师先生,我应该怎么办?
要求甲方双倍退还押金。
本人与房屋出租方签订的合同违约责任中有这么一条:
在租赁合同期间,如果甲方成功将该房屋销售出去,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押金,合同即告终止。
而出租方将房卖出后与买主达成一致,继续租给我,我因为不满当地的环境及他们这种行为,要求终止合同。原出租方以他们双方只签订合同,过户未完成为由有意逃避问题。
请问律师先生,我应该怎么办?
要求甲方双倍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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