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又不是跳槽,涉及同业竞争问题,我们是为了家庭团聚,再者无固定期限我们就只有被动接受惩罚吗?
我爱人在业银行工作,已经工作了17年,5年前与单位签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我博士后出站,被上海引进,爱人需要随迁,但银行提出调动需要交5万多元违约金,否则单位就扣留档案,这合适吗?我们又不是跳槽,涉及同业竞争问题,我们是为了家庭团聚,再者无固定期限我们就只有被动接受惩罚吗?
位律师回复
1、银行的要求无理且违法。
2、只是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
3、若银行故意如此,可申请劳动仲裁。还有不明清的请联系:13193198021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