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东不管我和饭店的事情,饭店还是赖着不跑,我该采取怎样的措施?
你好,我是2003年10月1号租了个50平的门面房,当时因为太大把其中一半分割租给别人做饭店。
3年合同期到了,我在今年的10月份和房东续签了3年,由于租金涨的太厉害我想把我租给饭店的那家店要回来,请问我有权利要回吗?
因为饭店那家人很搞,死都不走,而且还和房东达成口头协议(房东要我一定还租给那家饭店,但是在我和房东续签的合同上没有这条,一定要我租给饭店)。因为现在房东说要我一定要租给饭店那家,所以导致我现在要回那一半的门面很困难,请问我可以不理房东直接要回门面吗? 如果房东因为一半我不给饭店,房东有权利视为我和房东直接的合同无效吗?
我和房东续签的合同上我只是约定了如果我们任何一方违约除了相对的押金外,还应该赔偿其他的损失。请问如果房东和我解除合同他应该赔我多少钱或者房东应该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如果房东不管我和饭店的事情,饭店还是赖着不跑,我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我和饭店的合同在一个月前就已经到期了,现在无任何协议)
谢谢你们,请回复。
位律师回复
一定要好好看看你和房东的合同才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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