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工伤残疾人?
律师朋友:您好!
我是一个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工伤残疾人。(简介)
99年9 月13日我因高空坠落,致使腰椎粉碎性错位骨折,造成双下肢瘫痪并大小便失禁,后又由于手术时的细菌感染,导致刀口长期无法收口。使受损中枢神经长期侵泡在该细菌的脓水之中,造成双下肢瘫痪部位神经性长期不间断的高强度疼痛。镇痛科主任医生没办法只能使用只有癌症病人才可使用的刚从美国引进的‘芬太尼’贴剂(100元/天自费药)再加镇静剂和安定来加强药效。经过专家多次会诊,最后被告知这种神经痛是目前世界性难题、是不治之症。03年初长征医院医生怀疑钢支架拆除过早,过短,可能存在‘假关节’。建议重装支架,在长征医院做完手术后,考虑到继续住院费用实在太大。也毫无意义,所以03年初我自己出院在家治疗,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一直未做最后处理,我每月的2100多元,只是工程师津贴没了(在受伤前我的收入在2500元/月)现在公司要合并,领导认为该解决了,要我先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我提出了6条意见,简单地说就是在解决我住房问题(现在我的住房不要说洗澡就是坐在轮椅上连转身都困难)的前提下,再赔偿我10万元作为以后用
1.每月伤残津贴为月工资的85%,但不低于1728元/月.
2.生活护理费标准不低于813元/月.
3.上述工伤待遇市政府不定期进行调整.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