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拿回我的证件,能不能以单位违法的理由投诉劳动局?
我有一张报检员资格证书去年6月份挂靠在慈溪克力特报关行,然后该单位拿了我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等去商检局注册了。因为商检局规定每个代理报检单位要10名以上报检员,并且注册的报检员要缴纳社会保险。我和单位说好了他们要给我缴纳社保的,单位也缴纳了。但现在我要拿回养老保险证的时候,他们却要我付个人承担的那部分钱。可是我没有拿过他们一分钱工资。
请问这样的事情该如何处理,我如何拿回我的证件?能不能以单位违法的理由投诉劳动局?
社会保险金个人部分应当你自己承担,你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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