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钱我们又该什么办,或者说他也不说不给就跟我们托着时间,你们给说说看,我们该什么好呢?
你好,我现在有个问题想问问你们。就是我弟弟2005年9月份的时候,在上班的时候被机器把手给缴进去了,弄成手腕骨折,住进了医院。在住院期间所花费的药费,是公司老板出的,然后住院期间我弟弟每个月还有400左右的补助。到2006年8月止,他已经出院。病情得到基本得到控制。2006年9月初,老板叫我弟弟,要不上班,要不辞职。可我弟弟那种情况,他没去上班。也就是说我弟弟的生活费也没了来源。然后我们想让老板给些补偿。到劳动局做工伤鉴定,鉴定出来是九级。现在是我们什么跟老板说,什么才能让他出钱,不出钱我们又该什么办?或者说他也不说不给就跟我们托着时间!你们给说说看,我们该什么好呢?
位律师回复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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