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上面的任一情形.她提出夫妻感情破裂,请问,她提出的理由合理吗,我又该怎么办?
因男方父母不喜欢她,并发生矛盾,她上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之间并无矛盾!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不属于上面的任一情形. 她提出夫妻感情破裂,请问,她提出的理由合理吗?我又该怎么办?
合理不合理,关键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婚姻法列举了一些典型的可以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你必须证明你们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