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社保部门他们说公司申报不要证人,可我申报就要证人,我找不着他们怎么办,就这么不了了之吗?
我是小私企正式签约员工,2006年6月8日老板让我们发放传单的时候我骑的自行车被另一辆自行车刮倒了,腿骨折,因为是在超过正常上班时间受的伤,他就想狡辩说不是工伤,可那天所有员工(2个员工)都是正常的5点后下的班。他当时没有申报工伤,10月8日我刚上班第一天他就提出要我申报工伤,他不报。并已经停了我的工作,说不解决此事不要上班了。他不承认我是在加班,知道此事的员工都已和他不在这干了。 我不知道怎么办。求求你帮帮我。那些员工找不着了,我去社保部门他们说公司申报不要证人,可我申报就要证人,我找不着他们怎么办?就这么不了了之吗?
位律师回复证明人也不一定非要是同事,其他人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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