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手术要到明年6月份,单位现在又不让我继续做下去了,该怎么办,我可以要求司机和单位两方赔偿吗?
我是04年进了一家私营企业做文员工作,单位没有与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在05年私营企业老板又开了家饭店,老板就安排我两边跑,在06年2月从饭店下班回家被一辆机动车撞倒,对方负全责,医院诊断为左胫骨粉碎性骨折,院方用了髓内钉固定治疗。二次手术要到明年6月份,单位现在又不让我继续做下去了。该怎么办?我可以要求司机和单位两方赔偿吗?
有没有这方面的律师指导,费用按你们的规定。
你既可以按照交通事故人参侵权要求肇事者及其车辆所有人进行赔偿,也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程序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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