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有看过,法官也未提过对我影响很大的一点,在判决书上就出现了,这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我与前夫协议离婚,他一直不支付抚养费,前段时间由法庭判决他一次支付以前的抚养费,以后的每半年支付一次。如现在他把房屋(与我联名还未过户)卖出或法院封存拍卖了,他一走了之,我女儿还有什么方法保障能追讨到以后的抚养费?另外,在上庭时他才交反辨材料,我未有看过,法官也未提过对我影响很大的一点,在判决书上就出现了,这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位律师回复房屋一半是你的,一半是他的.你可要求将房屋属于他那一半的价值作为抚养费.另,开庭前他不交答辩状不违反法律规定.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