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口长5公分,郑州大学一附院医院法医鉴定为重伤,这样就要经过法院判决,请问我们可以和她私了吗?

刀口长5公分,郑州大学一附院医院法医鉴定为重伤,这样就要经过法院判决,请问我们可以和她私了吗?,第1张

我弟弟因与一30岁左右妇女买东西时发生争执,弟弟拿刀刺伤了她,伤及肾部厚达1公分,刀口长5公分,郑州大学一附院医院法医鉴定为重伤,这样就要经过法院判决,请问我们可以和她私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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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重伤的,属于刑事犯罪。属于国家强制管理的范围,应当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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