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一半,各450平米,请问,我两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此案系二婚,1982年原配还在时,我弟兄两人分家,老院子留有130平方米,8000元现金,地基一块,我哥分得130平方米房子,我分得8000元现金,和地基一块,后84年我再婚,女方带有一女孩4岁,后共同生育男孩一个,婚后修房子300平米,95年我单位集资房子100平米,2000年翻修房屋,因我单位工资低,翻修房屋的钱款由我自己的孩子(一男二女)出资修450平米,我自己修得150平米,因一家人,无证据。2002年拆迁,分得房子900平米,分房手续儿子名下是450平米,我名下450平米,今女方提出离婚,要求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一半,各450平米,请问,我两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谢谢您!帮我解答一下!
位律师回复900平米是家庭共同财产,只有你名下的450平米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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