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单据的医药,交通费还能要求其他赔偿吗, 要怎么做呢?
交通事故中,两只脚被压到, 右脚食指轻度骨折, 两只脚面的组织软骨严重压伤。家里有人懂护理就回家休养了。定期回来换药复诊。 现在脚背依然不能受压迫和双脚不能走太多,还会像老伤一样随天气变化出现酸痛情况。
现在处理中, 对方以没住院,且我们无法拿到医院关于需要陪护和营养的证明,又没有医院的陪护收费单据,绝给予适当补偿。
我除了误工,有单据的医药,交通费还能要求其他赔偿吗? 要怎么做呢?
交通费可以要求他赔偿,最好到医院看一次,只有医生在病历有记载的护理费、营养费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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