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村已有许多村民为了不被剥夺权益,不办理结婚登记了,而失去婚姻保障,请问我现在如何是好?
因本村对股权费期限定于10月10日前,不交都按弃权处理,由于10月1日假期蒋到,现各部门一拖再拖,不知如何是好,另开始我结婚后,每月都有享受村民待遇,但后来中途被停止任何福利。请问村委会是否有权随便剥夺"出嫁女"的权益。因此情况已影响婚姻法,现我村已有许多村民为了不被剥夺权益,不办理结婚登记了。而失去婚姻保障。请问我现在如何是好。有劳大律师了。谢谢你的帮助。
位律师回复到法院起诉,最高法院对出嫁女的权益保护有特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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