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項的費用也無從查起,針對對方原告人沒有提供證據的以上兩項,開庭時我該如何辯護?
一次交通事故中,一原告要求我們賠醫療費共計5万多元,其中有兩項費用的證據並沒有放到民事起訴狀上:
1。誤工費:兩次手術后誤工費一年半,22090。 對方提出的此項費用,我應該如何去找應付?(原告是入廠上班的,我不知道她們的工資狀況)
2。護理費:一年10800元。 此項的費用也無從查起。
針對對方原告人沒有提供證據的以上兩項,開庭時我該如何辯護?(事故發生地:廣東中山市民眾鎮)
如果没有在诉状中作为诉讼请求体现,除非增加诉讼请求并交纳诉讼费,否则不应支持。对方的误工费、护理费都应有证据支持方可,否则可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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