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就有人给我们通知,说如果我们不搬走就让法院裁定,请问裁定什么意思啊,他们有权利裁定吗?
您好,我与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07年5月才到期,可是06年7月公司要装修终止合同,合同上规定:公司有重大变革或者布局调整合同就自动中止。我们就找当地律师咨询,看看能不能找回一些损失,因为我们刚刚大批进货,而且都是电子产品降价很快。后来惊奇的发现公司2年前就办理假破产了,律师说合同无效,只有我们双方协商解决,我们要求顺延合同并包赔损失,公司不答应,只答应退回剩余租金,我们就闹僵了,坚持不搬家,公司也不能装修。后来就有人给我们通知,说如果我们不搬走就让法院裁定。请问裁定什么意思啊?他们有权利裁定吗?
位律师回复我个人的观点.第一,合同可以要求执行到合同期满.第二,单方提前解除合同,要退还租金外,还有赔偿损失的.包括装修,货物等.可以协商,在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的.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