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公司应该有权补足我按当地的最低生活费吗,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权益呢?
我因工伤治愈后现回公司上班,但我是总装的记件(多劳多得)员工,车间主任也按排我的工作了,但我因工伤伤着左手在工作中多有不便,没能完成工作任务。一个月只能按记件工得160多块钱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费,请问各位律师公司应该有权补足我按当地的最低生活费吗?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权益呢?
位律师回复您好,您应当马上去申请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应的待遇。决不能单单满足于当地的最低生活费标准(这是单位应当做的最起码的事情,否则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本律师可以提供网上指导或电话0754-2989286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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